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05年5月20日(星期五)上午9时,会期半天。
    2.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集团办公大楼五楼会议室。
    3.召集人: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出席对象:2005年5月16日(星期一)下午3:00点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
    (一)公司2004年年度报告;
    (二)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三)公司200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四)公司200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五)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责任保险续保的议案;
    (六)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披露情况:见2005年4月1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公司第三届第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第三届第五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3.特别强调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需要特别决议通过。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法人股股东凭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代理人身份证登记。
    持有公众流通股的法人股东凭持股凭证、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账户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登记。
    个人股股东凭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登记。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登记。
    2.登记时间:2005年5月17-19日
    上午:09:00--12:00
    下午:14:00--18:00
    3.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办公大楼三楼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文件的要求:
    持有公众流通股的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的,除法人股东凭持股凭证、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账户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还要凭法人代表委托书、受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登记。
    个人股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受托代理人必须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受托人身份证登记。
    四、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0755-26936078 26936077
    传真:0755-26600517
    联系人:李珂晖 凌云
    邮编:518053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理我单位(本人)出席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受托日期: 受托人签字:
    
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