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现就本公司可转债(证券简称:侨城转债,证券代码:125069)兑付利息方案公告如下:
    一、付息方案
    每1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付息12元(含税,扣税后个人投资者和投资基金每10张兑付9.6元)。
    二、债权登记日与付息日
    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004年12月31日,付息日为2005年1月4日。
    三、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04年12月3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全体债权人。
    四、付息办法
    本次侨城转债所派利息将于2005年1月4日通过债券持有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帐户。
    五、咨询机构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集团三楼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李珂晖
    电话:26936078
    传真:26600517
    
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