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近期,证券市场上有关深圳市赛格三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格三星”或“公司”)股权转让的传闻,遵照《股票上市规则》有关信息披露的规范要求,公司就此事项于2002年7月23日向主要股东查询有关情况。
    经查实,公司主要股东深圳市赛格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格集团”,该公司持有赛格三星223,943,6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49%)与三星康宁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星康宁”,该公司持有赛格三星167,957,7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37%),双方达成初步意向,以赛格集团为出让方,以三星康宁为受让方,赛格集团向三星康宁出让部分其所持有的赛格三星股权。一旦股权转让成功,三星康宁将成为赛格三星第一大股东,其所持股份将占公司法人股的50%。通过股东获悉,关于转让部分赛格三星股权的工作,中、韩双方股东正在接触中。
    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
    1、三星康宁投资有限公司是韩国三星康宁株式会社的子公司,属外资,赛格集团与三星康宁之间的股权谈判存在例如审批风险等重大不确定因素,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2、《证券时报》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证券时报》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董事会将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深圳市赛格三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2年8 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