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市赛格三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在2001年内为关联方—— 深圳赛格三星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业公司”)归还银行贷款1.01 亿元, 占 2000年末净资产6.72%,垫付原材料款2.03亿元,占2000年末净资产13.55%。 截 止2001年末,本公司累计应收实业公司款项为5.99亿元。
    对上述重大事项本公司未及时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 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对此本公司董事会郑重地向广大投资者致歉。
    公司应收实业公司款项的形成有其复杂的历史和客观原因,但公司董事会决心 在各级监管部门和股东的支持下彻底解决公司应收款项问题,保护公司的权益和中 小股东的利益。在公司的运作中,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 《上市规则》,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深圳市赛格三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