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照深圳市证券监管办公室“深证办发字[2001]488 号”《关于加强对深圳市 上市公司应收大股东及其关联方款项清收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深圳市赛格三星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组织相关人员对公司应收大股东及其关联方款项进行分析并与相关方积极寻求有效 的清收方案。
    截止2000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大股东及其关联方款项共计7.26亿元,主要包括: 公司在赛格财务公司存款加利息的债务共计1.79亿元转让给赛格集团公司承担, 目 前赛格集团承担转接的债务余额尚有1.32亿元人民币未归还;公司为赛格三星实业 公司垫付资金累计5.94亿元。现分别将我公司与关联方应收款项的有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公司与赛格集团之间应收款项的有关情况
    1、应收款项形成的原因
    深圳市赛格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格集团”)是我公司第一大股东, 持有 本公司28.49%的股份。
    2000年4月,由于深圳赛格财务公司经营状况出现危机面临破产, 为保证我公司 在该公司的存款资金不受损失,保护公司权益。我公司与深圳市赛格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赛格财务公司达成协议并签订债权债务转让合同,三方确认:截止2000年3月31 日,我公司在赛格财务公司存款加利息的金额总计1.79 亿元转让给赛格集团公司承 担,从协议生效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收利息,并有详细的还款方案。避免了公司 资金的风险,保护了公司的权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截止2001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收到赛格集团还款5000万元,赛格集团承担转接 的债务余额尚有1.32亿元人民币未归还。
    2、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
    上述应收款项的解决主要取决于赛格集团股权重组方案的顺利进行, 赛格集团 目前正积极借助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支持, 通过推进预期的股权重组方案来实 现债务偿还事宜。预计,此笔应收款项有望在2002年年底前全部回收。
    二、公司与深圳赛格三星实业公司之间应收款项的有关情况
    1、应收款项形成的原因
    公司与深圳赛格三星实业公司(以下简称“实业公司”)之间应收款项的形成有 其独特的历史和客观原因。公司与实业公司是由深圳中康玻璃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中康公司”)分立重组设立的两家存在关联关系的公司。 中康公司是经国家外经 贸部“(89)外经贸资二字第37号”文批准设立的大型中外合资企业, 公司经营范围 为:开发、设计彩色显象管玻壳及其材料, 与彩色显象管有关的玻璃器材以及生产 上述产品的工装模具;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并进行售后服务。
    为确保中康公司均衡发展,结合当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康公司的实际情况, 中康公司决定采取分立重组的方式改制上市。至此,中康公司股东及持股比例为: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深圳市赛格集团公司 40%
深圳赛格股份公司 30%
深业腾美有限公司 30%
    通过分立重组, 中康公司资产的核心部分——“三屏两锥”五条生产线由股份 公司继承;而土地、厂房、职工宿舍、食堂等福利性资产及工装、动力等生产辅助 性资产由存续公司(既实业公司)继承。两家公司的主要法人股股东仍为深圳市赛格 集团公司、深圳赛格股份公司、深业腾美公司,持股比例为4:3:3。实业公司与股 份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协议》、《综合服务协议》等协议, 向赛格三星提供动力、 工装模具、土地、房屋等生产保障服务。
    1998年,韩国三星康宁与三星视界(SDI)收购了作为赛格三星股份公司及赛格三 星实业公司股东的香港深业腾美公司,并将其更名为三星康宁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改制上市后,得益于先进的股份制制度和增量资金的流入,公司生产经营形 势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产品结构也由CPT(彩色显像管)玻壳为主成功过渡到以CDT( 彩色显示器)玻壳为主。2000年,公司共生产玻壳屏产品890.8万只、锥产品 1001.6 万只;销售屏产品853.4万只、锥产品986.9万只;实现销售收入11.298亿元、净利 润146,412,532.31元。2001年上半年,公司共生产玻壳屏产品364.67万只、 锥产品 548.16万只;销售屏产品347.28万只、锥产品448.04万只;实现销售收入5.37亿元、 净利润66,940,915.05元。
    公司继承了原中康公司的优质资产,实业公司的历史负担十分沉重,而实业公司 所提供的生产保障服务是股份公司进行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须的。为保证公司能 够进行正常的经营活动,实业公司必须维持正常的生产活动。鉴于此,公司为实业公 司垫付部分资金,并按银行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收取资金占用费。截止2000年 12 月31日,公司累计为实业公司垫付资金余额5.94亿元。
    应收实业公司款项帐龄分析表
单位:万元帐龄 金额
1年以内 19,837.1
1-2年 6,345.8
2-3年 11,084.0
3年以上 22,139.5
合计 59,406.4
    2、回收应收款项拟采取的措施
    为规范公司运作, 公司已将逐步解决与实业公司之间应收款项问题列为公司亟 待解决的首要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
    1公司临时股东大会(2001年6月22日)审议通过了调整与实业公司签定的《房屋 租赁合同》、《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模具和夹具租用协议》、《综合服务协 议》合同价格的议案和与实业公司签署《维修保养服务协议》的议案。新协议的签 署使公司与实业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更加合理,交易价格趋于市场价(略低于市场价) 。实业公司也因此每年增加收入近7000万元(按2000年度实际情况估算), 大大增强 了其自身“造血”功能。
    22001年7月31日,结合新会计制度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公司为深圳赛格三星实业公司当期垫付款项, 赛格三星实业公司必须用当期收 入归还,确保公司应收赛格三星实业公司款项余额在2000年12月31 日的基础上不再 增加,并要求赛格三星实业公司制订还款计划。
    3公司积极与实业公司股东及董事会协商、沟通,推动实业公司以资产重组的方 式盘活其所拥有的土地、工业厂房、动力设备、工装模具及其加工维修设备等实物 资产彻底解决公司与实业公司之间的应收款项的问题。
    3、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
    实业公司每年的利润在3000万元人民币左右, 如单纯以实业公司的利润偿还应 收款项需要很长时间,应收款项的安全性缺乏保证。因此,此笔应收款项的安全回收 关键在于实业公司将其优质资产以抵偿方式清偿现金偿还后的应收款项余额。
    本公司现正积极与实业公司及其股东协商, 力求得到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 支持, 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以实业公司优质资产通过抵偿方式清偿此笔应收款项。 此方案一旦取得实质性进展,本公司将依照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公告。
    公司应收大股东及其关联方款项的形成有其复杂的历史和客观原因, 但公司董 事会决心在各级监管部门和股东的支持下彻底解决公司应收大股东及其关联方款项 事宜,保护公司的权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深圳市赛格三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