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4年5月20日,深圳赛格三星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在深圳市赛格集团有限公司小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张为民董事长主持。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张丽英女士因工作变动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的申请。公司董事会推荐陈杰平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附陈杰平先生简历)
    二. 审议通过了对三星康宁方与赛格方经常性关联交易处理方案的两个决议。
    1.公司长期向深圳三星视界有限公司、天津三星视界有限公司、深圳赛格日立彩色显示器有限公司等关联企业销售产品。
    2.公司与关联企业三星康宁株式会社在1998年签订的《技术转让与许可协议》及其修订协议之外仍存在一定的技术引进方面的关联交易。
    3.为便于公司业务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规范上市公司上述经常性关联交易,董事会通过了以下决议:
    — 同意公司按照市场价格及协议价格与三星康宁方关联方在2004年全年12.6亿元限额内进行上述产品销售和技术引进的经常性关联交易;同意公司按照市场价格与赛格关联方在2004年全年7000万元限额内进行上述产品销售的经常性关联交易,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实施以上经常性关联交易。
    —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与关联方进行上述产品销售、技术引进方面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作出批准,并提请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实施以上经常性关联交易事宜作出批准。
    —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以上经常性关联交易及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实施以上经常性关联交易的期限为一年,自股东大会作出批准之日起算。批准期限届满,由董事会、股东大会对以上经常性关联交易重新作出核定。
    对上述经常性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关联方董事均予以关联回避。
    公司董事会决定上述一. 二.项议案提交公司200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决定2004年6月25日上午10:00在深圳赛格三星股份有限公司第一会议室召开公司200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深圳赛格三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5月21日
    附:陈杰平先生简历
    陈杰平,男,1953年8月出生,博士学历,会计专业。历任香港城市大学会计系助理教授、副教授,现任香港城市大学会计系博士导师兼系副主任
     深圳赛格三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陈杰平,作为深圳赛格三星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深圳赛格三星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深圳市赛格三星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陈杰平    2002年5月21日
     深圳赛格三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赛格三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陈杰平先生为深圳赛格三星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深圳赛格三星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深圳赛格三星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深圳赛格三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深圳赛格三星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深圳赛格三星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深圳赛格三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5 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