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关于商务部批复
    近日我公司得到深圳市外经贸局的通知,公司已获得《商务部关于同意深圳市赛格三星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等事项的批复》商资批[2004]310号。至此,深圳市赛格集团有限公司将持有的深圳市赛格三星股份有限公司的110749679股国有股转让给三星康宁(马来西亚)有限公司的协议完成了全部政府审批。
    现将主要内容摘要如下:
    1.同意深圳市赛格三星股份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深圳赛格三星股份有限公司。
    2.同意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生产经营彩管玻壳及其材料、玻璃器材
    3.同意公司投资者深圳市赛格集团有限公司将所持公司14.09%的股份转让给三星康宁(马来西亚)公司。
    二、关于股权过户
    4月8日我公司得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通知,深圳市赛格集团有限公司转让给三星康宁(马来西亚)有限公司的深圳市赛格三星股份有限公司的110749679股国有股已经完成股权过户。
    此次国有股转让前后股权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 股权转让前 股权转让后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万股) (%) (万股) (%) 深圳市赛格集团有限公司 22094.36 28.11 11019.39 14.02 国有法人股 深圳赛格 股份有限公司 16795.77 21.37 16795.77 21.37 境内法人 持股 三星康宁 投资有限公司 16795.77 21.37 16795.77 21.37 定向外资 法人股 三星康宁(马来西亚)有限公司 - - 11074.97 14.09 定向外资 法人股 深圳市赛格储运企业公司 55.58 0.07 55.58 0.07 境内法人 持股 中国信达 资产管理公司 300 0.38 300 0.38 境内法人 持股 南昌鸿雁邮通有限公司 55.58 0.07 55.58 0.07 境内法人 持股 社会公众 22500 28.63 22500 28.63 流通A股 合计: 78597.05 100 78597.05 100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赛格三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