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董事会批准,本公司于2004年12月10日与IBM International Holdings B.V.(一家在荷兰注册的公司,以下简称“IBM”)达成协议,共同以现金方式出资成立长城国际系统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拟用名),投资总额初期拟为700万美元,其中注册资本为350万美元,IBM持有80%的股份,本公司持有20%的股份,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的差额部分将在该公司成立后由该公司自筹解决。该公司主要从事服务器等高端产品的加工制造。本公司将另行披露相关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本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4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