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04年11月2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04年12月6日在北京召开,应到董事九名,亲自出席会议董事八名,是剑洪董事因出差公干委托孙治成董事代为出席会议,监事会主席马跃先生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卢明董事长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同意将《以4,400万美元的价格出售公司所持长城国际信息产品(深圳)有限公司全部20%股权予IBM Products AP Limited 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股东大会召开的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关于出售股权的详细情况见公司《出售资产公告》(公告编号:2004-029)。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成立合作经营公司事宜
    经董事会审议,原则同意公司与IBM International Holdings B. V. 共同以现金方式出资成立合作经营公司,该公司的投资总额为700万美元,注册资本为350万美元,股权结构为:IBMInternational Holdings B.V.出资280万美元,持80%股份,本公司出资70万美元,持20%股份。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四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