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3年7月1日,公司与神州数码(中国)有限公司在北京就“长城”品牌台式电脑业务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为:神州数码将成为“长城”品牌台式计算机销售的全国唯一总代理;双方将在“长城”品牌计算机业务经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建立紧密的团队合作关系;双方也同意,将根据需要在计算机及相关通用信息产品领域进行其他方面的战略合作;公司将与神州数码的子公司签署专项协议,以具体实施双方之间的战略合作;协议合作期限为五年,期限届满时,经双方协商可予续展;在合作期限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提前终止合作期限。
    公司董事会认为,与神州数码的合作为强强联合,优势互补,必将使公司的电脑业务有长足的发展。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三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