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商网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网通”)经该公司董事会批准,于2001年8月与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蛇口招商路证券营业部(以下简称“西南证券”)签定4,000万元人民币的委托理财协议,期限壹年。鉴于证券市场低迷,经与西南证券协商,并经商网通董事会批准,该笔委托理财只收回本金。截至2002年8月29日,该笔委托资金4,000万元人民币已全部收回。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二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