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公司于2007年7月23日收到商务部《商务部关于同意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冠捷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批复》(商合批[2007]536号),同意我公司收购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冠捷科技有限公司2亿股股票,占冠捷科技有限公司10.27%的股份。我公司于2007年7月24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全部补正材料。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