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对外投资项目带来的亏损超出预计,导致公司对2001年业绩的判断有误, 以至公司未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期限内发布预警公告,对市场和广大投资者 造成不良影响,公司已于日前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内部通报批评。公司全体董事及 高管人员表示一定认真吸取教训,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 类事件的再次发生。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管人员再次对广大投资者表示深深的歉意。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