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6年1月16日以传真/专人送达方式进行表决,应参加表决董事九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九名,分别为陈肇雄董事长、卢明副董事长、谭文鋕董事、钱乐军董事、李福江董事、杨天行董事、曾之杰独立董事、唐绍开独立董事、虞世全独立董事,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副总裁申请辞职议案高克勤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高克勤先生辞去副总裁职务的申请。
    公司董事会对高克勤先生在副总裁任期内的工作表示感谢。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认为,提案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