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股东持股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本公司第二大股东中国北方工业深圳公司(以下简称“北方深圳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国有法人股17,510,400股,占本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10.78%的股权转让给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万宝工程公司(以下简称“万宝公司”)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本公司于2004年2月12日收到第一大股东万宝公司的通知,万宝公司于2003年11月18日与北方深圳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根据该协议,北方深圳公司同意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7,510,400股国有法人股(占总股本的10.78%)转让给万宝公司持有,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2.13元/股,转让价款为37,297,152元人民币。
    本次股份转让如获完成,转让前及转让后两家公司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转让前持股 比例 股东排名 转让后持股 比例 股东排名 中国万宝工程公司 90,117,120 55.48% 1 107,627,520 66.26% 1 中国北方工业深圳公司 17,510,400 10.78% 2 0 0 —
    中国万宝工程公司成立于1985年,注册资本为5亿元人民币,注册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南街甲12号,经营范围:承包境外工程及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开展对外劳务合作业务等。
    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本次股权转让涉及国有股权转让,须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同时,由于本次收购人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已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需获得中国证监会豁免收购人的要约收购义务后方可生效。本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四年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