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条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信 息披露的规定,现就中国北方工业深圳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转让北方国际合 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国际”)部分国有法人股股权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经友好协商,本公司于2001年5月10日与中国万宝工程公司(以下简称“万宝 公司”)签署国有法人股转让协议,出让本公司持有的部分北方国际国有法人股 40 ,800,000股,占北方国际总股本的40.19%,每股转让价格2.206元, 转让金额为人民 币玖仟万元(90,000,000元)整。本次转让的股权将在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在深 圳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办理完股权过户手续。本次股权转让后, 万宝公司成为北方国 际第一大股东。
    2、本次股权转让已经财政部财企[2001]361号文件批准,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 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3、本公司与万宝公司均为中国北方工业公司全资子公司。
    4、根据本公司与万宝公司签定的《股权托管协议》,万宝公司在受让本公司持 有的北方国际部分国有法人股(4080万股)之前, 接受本公司委托行使该部分股权除 收益权以外的其他股东权利。
    5、在本次股份转让报送材料前六个月内,本公司、本公司关联法人及其法定代 表人以及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没有买卖北方国际的流通股股份的行为。
    6、本公司简介
    本公司是中国北方工业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1981年,主要从事进出口贸易、 工业企业投资经营、房地产业、旅游及金融业等业务。公司注册资本12486万元,目 前已拥有总资产186,560万元,净资产45,800万元,并拥有深圳市内土地近40 万平方 米,建筑面积30多万平方米,投资、控股和参股的企业36家,职工总人数5,000余人。 本公司在本次转让前持有北方国际国有法人股51,744,000股,占总股本的50.97%; 本次转让后持有北方国际国有法人股10,944,000股,占总股本的10.78%。
    7、本公司主要关联法人情况简介
关联法人名称 与受让方关系(1)中国北方工业公司 本公司全资控股股东
(2)中国万宝工程公司 与本公司为同一控股股东
(3)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公司
    8、本次转让后,本公司承诺将转让收入投入本公司主营业务。
    9、备查文件:
    (1)财政部财企[2001]361号文《财政部关于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 权转让有关问题的批复》
    (2)中国证监会证监函[2001]115号文《关于同意豁免中国万宝公司要约收购北 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义务的函》
    (3)中国万宝工程公司、 中国北方工业深圳公司签订的关于北方国际合作股份 有限公司国有法人股的《股权转让协议》
    (4)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北方工业深圳公司    2001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