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国有法人股股东中国北 方工业深圳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北方”)以及中国万宝工程公司( 以下简称“万宝 公司”)持有本公司国有法人股股份数量发生变化,根据《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 条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深圳北方持有本公司51,744,000股国有法人股,占公司股本总数(101,523 ,200股)的50.97%,万宝公司持有本公司15,523,200股国有法人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15.29%。经双方共同协商,深圳北方与万宝公司于2001年5月10 日签订了关于北 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股的《股权转让协议》, 深圳北方将其持有的部 分国有法人股40,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19%转让给万宝公司持有。该股权 转让行为已经财政部财企[2001]361号文批准。
    二、本次国有法人股股权变更后,深圳北方仍持有本公司10,944,000 股国有法 人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78%,万宝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增至56,323,200股,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55.48%。
    三、本次国有法人股股权变更后,本公司总股本不发生变化。
    四、本次国有法人股股权变更前后,本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1、本次股权变更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截止2001年5月30日)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中国北方工业深圳公司 51744000 50.97
中国万宝工程公司 15523200 15.29
西安惠安化工厂 8256000 8.13
薄再友 343300 0.34
吴兴华 324300 0.32
浙江财政证券公司 301500 0.30
王静 208076 0.20
李艳红 208076 0.20
孟令明 174700 0.17
樊丽娟 173100 0.17
2、本次股权变更后公司前十名股东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中国万宝工程公司 56323200 55.48
中国北方工业深圳公司 10944000 10.78
西安惠安化工厂 8256000 8.13
薄再友 343300 0.34
吴兴华 324300 0.32
浙江财政证券公司 302000 0.30
王静 208076 0.20
李艳红 188710 0.19
孟令明 174700 0.17
樊丽娟 173100 0.17
    五、备查文件
    1、财政部财企[2001]361号文《财政部关于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 权转让有关问题的批复》
    2、国证监会证监函[2001]115号文《关于同意豁免中国万宝公司要约收购北方 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义务的函》
    3、中国万宝工程公司、 中国北方工业深圳公司签订的关于北方国际合作股份 有限公司国有法人股的《股权转让协议》。
    4、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