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于2001年5月21 日收到现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北方工业深圳公司与本公 司第二大股东中国万宝工程公司在2001年5月10 日签订的《国有法人股股权转让协 议》,及2001年5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财企[2001]361 号批准股权转让的文 件。该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中国北方工业深圳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国有法人股中 的4080万股(即占公司总股本的40.19%)的股份转让给中国万宝工程公司,共计转让 价款9000万元人民币,中国万宝工程公司同意受让该部分股份。
    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的总股本仍为10152.32万股。其中,中国万宝工程公司、 中国北方工业深圳公司、西安惠安化工厂各持有5632.32万股、1094.4万股、825.6 万股,分别占总股本的55.48%、10.78%、8.13%,股权性质为国有法人股。
    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需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豁免受让方履行 向本公司其他股东发出股份收购要约的义务。目前,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之中。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