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万宝工程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产权[2005]1376号《关于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本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此次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仍为16243.712万股,其中中国万宝工程公司、西安北方惠安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国有法人股9428.8657万股、1157.2463万股,分别占总股本的58.05%、7.12%,上述股份具有流通权。
    特此公告。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