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关于2003年度公司的合同销售额
    自2003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累计完成合同销售额251.93亿元人民币,较2002年同比增长49.96%;完成发货额212.02亿元人民币,较2002年同比增长58.22%。在全部合同销售额中,国际业务完成合同销售额50.22亿元人民币(折合6.05亿美元),手机业务完成合同销售额48.18亿元人民币。
    本公司提请各位投资者注意,合同销售额和发货额并非公司财务报告中的“主营业务收入”。截止公告日,本公司2003年度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中进行详细披露。
    二、关于重大合同
    1.在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下称“中国联通”)CDMA三期网络设备工程建设招标中,中兴通讯近期分别与中国联通云南分公司和贵州分公司签署了总额为334,332,100元人民币和266,360,557元人民币的CDMA系统设备合同。截止公告日,中国联通各省市CDMA三期工程建设招标仍在进行中,公司将根据招标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近日,中兴通讯与山东省通信公司(下称“山东通信”)签署了总额为245,655,200元人民币的无线市话系统设备合同。根据该合同,中兴通讯将向山东通信提供包括中兴ZXPCS设备及相应服务。
    3.上述合同金额已包含在2003年本公司合同销售额之中。
    特此公告。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