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3年3月8日进行了表决。应表决监事7名,实际表决监事7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2002年度财务决算及利润分配预案报告》
    三、审议通过《公司2002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变更的议案》
    公司现任监事赵希凤女士由于工作机构调整及人员划分等原因,申请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经股东方中国移动通信第七研究所提名,卫东先生为监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五、审议通过《公司变更电子设备折旧年限和软件摊销年限的议案》
    由于固定资产通用设备中的电子设备(包括计算机、打印机等)更新换代的速度加快,公司将电子类设备由原来的按照使用年限为10年进行固定资产折旧变更为按照使用年限为5年进行固定资产折旧。
    由于软件产品的技术更新速度加快,公司将无形资产中软件产品的摊销年限由原来的10年变更为5年。
    六、审议通过《公司2002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并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董事会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2、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担任职务时,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3、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4、增发新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与承诺情况一致;
    5、公司的关联交易始终以公平市价为原则,没有出现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3年3月12日
    附件
    监事候选人简历
    卫东:男,50岁,汉族,本科学历,历任山西省运城地区电信局副科长、科长、副局长等职务,运城市移动分公司经理,现任山西通信服务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职务,具有丰富的电信行业经营与管理方面理论与实践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