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深圳市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兴通讯”)在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下称“中国联通”)CDMA二期网络设备工程建设招标中,与中国联通共签署了总额为15.7亿元的CDMA一类主设备采购合同。上述中标设备将承担中国联通12个省市(含广东、云南、贵州、山西、吉林、海南、重庆、青海、内蒙、湖北、宁夏和西藏)的CDMA二期工程建设。
    上述合同是中兴通讯在联通CDMA一期网络设备工程建设取得较大份额的基础上取得的又一重大突破,市场份额较一期工程得以提高。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中国联通部分省市CDMA二期工程建设招标工作仍在进行。公司将根据有关法规履行相关信息披露责任。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