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通过分红派息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深圳市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已经2002年4月16日召开的200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红派息方案
    本公司以2001年12月31日总股本55,608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1.50元现金(含 税)。根据国家税法的有关规定,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所以扣税后社会公 众股个人股东实际每10股派现金红利1.2元。
    三、股权登记日、除息日和红利发放日
    股权登记日:2002年5月22日
    除息日:2002年5月23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2年5月23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2002年5月2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中兴通讯”股东。
    五、分红派息方法
    本次社会公众股股息于2002年5月23日通过股东托管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帐户。 国有法人股、法人股和高管股股息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六、咨询事项
    咨询地址: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南路中兴通讯A座办公楼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518057
    咨询电话:0755-6790282
    传真:0755-6790286
    七、备查文件
    1、本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深圳市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