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股票
财经纵横 | 新浪首页
财经首页股票首页我的股市
股票代码检索

每日必读
行情走势
技术指标
公司资料
证券资料
财务数据
财务分析
发行与分配
财报与公告
资本运作
重大事项
相关专题
相关资讯
选股工具
浏览工具
证券代码:000063 证券简称:G中兴 项目:公司公告

深圳市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二零零一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2-04-17 打印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深圳市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二零零一年度股东大会于二零零二 年四月十六日在银湖旅游中心贵宾楼召开。 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31 名,代表股份357,337,2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26%,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太峰先生 主持。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下述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二零零一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同意:357,319,24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

    反对: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弃权: 18,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2、审议通过《公司二零零一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同意:357,151,24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

    反对: 168,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

    弃权: 18,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3、审议通过《公司二零零一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决议;

    同意:357,319,24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

    反对: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弃权: 18,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4、审议通过《公司2001年度财务决算及利润分配预案报告》的决议;

    经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1年度实现利润总额680,881,137 .63元,净利润570,268,940.62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10 %法定 公积金,计64,133,085.49元;提取5%法定公益金,计32,066,542.75元;不提取任 意公积金;年初未分配利润为609,446,595.56元,中期已分配股利为162,190, 000 元。本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21,325,907.94元。考虑到公司于2001年3 月实施 了增发5000万股A股的方案,并于2001年10月实施了2001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由 此造成近期公司股本扩张较大,因此会议决定2001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01 年12月31日总股本55,608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1.5元现金(含税); 不进行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同意:357,141,24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

    反对: 178,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

    弃权: 18,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5、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的决议;

    同意:357,252,24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

    反对: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85,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01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的决议;

    (详细内容参见2002年3月12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 券报》)扣除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后的表决结果:

    同意:63,348,24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

    反对: 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85,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

    7、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的决议;

    (修改的详细内容参见2002年3月12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 上海证券报》)

    (1)修改“第三章 股份”部分内容

    同意:357,084,24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

    反对: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253,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

    (2)修改“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部分内容

    同意:357,084,24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

    反对: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253,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

    (3)修改“第五章 董事会”部分内容

    同意:357,084,24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

    反对: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253,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

    (4)修改“第十一章 通知和公告”部分内容

    同意:357,084,24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

    反对: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253,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

    8、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的议案》的决议;

    (修改的详细内容参见2002年3月12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 上海证券报》)

    (1)修改“第三章 股东大会的召开”部分内容

    同意:357,084,24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

    反对: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253,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

    (2)修改“第四章 股东大会议案和提案”部分内容

    同意:357,084,24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

    反对: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253,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

    (3)修改“第五章 股东大会决议”部分内容

    同意:357,084,24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

    反对: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253,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

    9、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的议案》的决议;

    (修改的详细内容参见2002年3月12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 上海证券报》)

    (1)修改“第二章 董事会性质和职权”部分内容

    同意:357,084,24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

    反对: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253,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

    (2)修改“第三章 董事会的产生与董事的资格”部分内容

    同意:357,084,24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

    反对: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253,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

    (3)增加“第五章 独立董事”

    同意:357,084,24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

    反对: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253,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

    10、审议通过《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的议案》的决议;

    (修改的详细内容参见2002年3月12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 上海证券报》)

    (1)修改“第二章 监事会的性质和职权”部分内容

    同意:357,084,24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

    反对: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253,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

    (2)修改“第三章 监事会的产生”部分内容

    同意:357,084,24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

    反对: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253,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

    (3)修改“第四章 监事的任职资格、权利与义务”部分内容

    同意:357,084,24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

    反对: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253,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

    (4)修改“第五章 监事会监督程序”部分内容

    同意:357,084,24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

    反对: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253,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信达律师事务所麻云燕律师认为, 深圳市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01 年度股 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等法律 法规及《深圳市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 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深圳市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 度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信达律师事务所麻云燕律师同意将《信达律师事务 所关于深圳市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随股东大会 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提案文件

    2、深圳市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4月17日





新浪财经声明:本网站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本网站并不保证其准确性,风险自负。

本页使用的数据由万得资讯提供。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