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中兴通讯或本公司)于2001年3月27 日与 国家开发银行在深圳签署项目贷款及买方信贷合作协议。根据协议, 国家开发银行 将向中兴通讯提供七亿元人民币的项目贷款,主要用于深圳、上海、南京的光通信、 WCDMA第三代移动通信、宽带交换和接入、 线速路由器及数字电视编解码器等重点 项目的科研、生产基地建设,使用期限为七年。此外,双方还签定了总额为七十亿元 人民币的买方信贷框架协议,用于国内电信营运商购买本公司产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