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7年1月22日接到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中兴新通讯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新”)的通知,截至2007年1月22日收盘,中兴新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本公司A股股份11,489,08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1.20%。截至2007年1月22日收盘,中兴新尚持有本公司A股股份347,469,74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36.21%,仍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本公司将继续关注限售股份持有人出售股份情况,并及时做出公告。
    特此公告。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