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监事会决议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06年12月11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2006年12月15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在公司深圳总部六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3名,委托他人出席的监事2名(监事王网喜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委托监事会主席张太峰先生行使表决权;监事王雁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委托监事屈德乾先生行使表决权)。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以及修订后的《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修订稿)》。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6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