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公募增发不超过5000万股A股今日为网上、 网下 申购日
    特别提示: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务必于今日下午4 时前将申购订金划至 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帐户。
    1、本次增发股票的简称为“中兴增发”,申购代码为“7063"。
    2、投资者的申购价格必须在30元/股至33.60元/股(含30元/股、33.60元/股) 之间,否则为无效申购。
    3、 网上申购的投资者每个股票帐户的申购量(含原股东之优先认购权部分) 最少不得低于100股(含100股),超过100股的必须是100股的整数倍,申购上限为 99.9万股(如果网上申购的原股东优先认购权数量超出99.9万股,则该优先认购权 可以以数次申报的方式进行申购,但价格必须一致)。
    4、网上申购投资者必须按申购的价格和股数在申购前存入足额申购资金:
    申购资金额=申购股数×申购价格
    5、证券投资基金只能参与网下询价申购, 其他机构投资者只能选择网下或网 上两种申购方式中的一种进行申购。如果同时参与网下、网上申购,则网下申购部 分将视为无效申购。
    6、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之优先认购权部分的申购不设申购下限, 但须通过 网下申购的方式获得。其非优先认购权部分的申购量最少不得低于10万股,超出部 分必须是1万股或1万股的整数倍,不设申购上限。
    7、 有意向认购本次发售股票的机构投资者须认真填写《中兴通讯公募增发认 购预约申购表》(见附件),并于2001年3月13日下午4:00前将《中兴通讯公募增 发预约申购表》、营业执照、订金付款凭证传真至主承销商。
    《中兴通讯公募增发预约申购表》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后,以邮政特快 专递或送达至主承销商处(通信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 20层 投资银行部 周云福、胡济荣收 邮编:518001)。
    8、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须缴纳累积申购金额的20%作为订金,订金须在 今日下午4:00 时前划入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银行帐户(并在备注中列明为“申购 中兴通讯订金”)。否则,将视为无效申购。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罗湖支行
    户名: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帐号:031005070301900
    有关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及有关询价申购的具体细节,请投资者仔细阅读2001 年3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深圳市中 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招股意向书》,以及《深圳市中兴通讯股 份有限公司公募增发网上发行公告》及《深圳市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公募增发对 机构投资者网下发行公告》。
    发 行 人:深圳市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冯健雄
    联系电话:0755-6790282
    传 真:0755-6790286
    主承销商: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周云福、胡济荣
    电 话:0755-2133280、0755-2130833—2025、2026
    传 真:0755-2130620、2130570
    
深圳市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