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05年5月31日召开的200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现将A股以及H股的分红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红派息方案
    本公司2004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以本公司2004年12月31日总股本959,521,65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人民币2.5元现金(含税),总计人民币239,880千元。
    A股股东中的个人股东(含高管股)、投资基金扣税后实际每10股派发2.25元现金;A股中的法人股以及H股的股息不需扣税。本次分红前后,本公司的总股本不变。
    二、A股的分红派息事宜
    1、股权登记日与除息日
    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05年7月7日;除息日为:2005年7月8日
    2、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截止2005年7月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A股股东。
    3、分红派息方法
    本次社会公众股的股息于2005年7月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帐户。国有法人股、境内法人股及高管持股股息由本公司派发。
    三、H股的分红派息事宜
    于2005年4月29日登记于本公司H股股东名册的本公司H股股东有权获得上述本公司末期股息。
    本公司H股的股息以人民币计价和宣布,以港币支付,相关汇率按照本次末期股息宣布当日(2005年5月31日)之前一个公历星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港币兑人民币的基准价的平均值折算,即港币100元兑人民币106.322元。本次每股港币0.2351元的末期股息将于2005年7月8日派发予本公司H股股东。
    四、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南路中兴通讯大厦A座6楼
    咨询联系人:李柳红
    咨询电话:+86(755)26770285
    咨询传真:+86(755)26770286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