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本公司将通过发行债券和银行贷款等方式融资人民币300亿元,针对该报道,本公司澄清如下:
    本公司无发行债券的计划,也未曾向外界发布上述媒体报道的相关内容。
    本公司2005年拟向银行申请合计人民币244.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司2005年4月11日刊登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司指定的境内信息披露报纸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本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纸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