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4年7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决定现场召开公司二○○四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时间为2004年9月2日上午9时,会议地点为深圳市银湖旅游中心贵宾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改聘公司境内审计机构的议案》
    以上议案的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04年8月26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中兴通讯"(000063)A股股东及其委托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嘉宾。
    4、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与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四、会议登记方法
    出席会议的股东须持有关凭证参加会议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和持股凭证。
    2、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帐户卡和持股凭证。
    3、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五、其他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会议联系地址: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南路中兴通讯A座6楼
    3、会议联系电话:0755-26770282
    4、会议联系传真:0755-26770286
    5、邮政编码:518057
    6、联系人:李柳红
    7、委托代理人应于2004年9 月1日下午4时前将授权委托书置于公司联系地址。
    六、备查文件
    1、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7月24日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二○○四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就以下议案代为行使表决权。
    议案:《关于改聘公司境内审计机构的议案》
    授权在本议案的表决票中,填写 项
    A、赞成 B、反对 C、弃权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次授权行为仅限于本次股东大会。
    如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照自己意见表决。
    (本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均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