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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二○○三年七月三十日下午4:30在深圳市红荔路圣廷苑凤凰楼18号房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3人,实到13人;公司监事、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林家宏董长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0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二、关于公司2003年度中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经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2003年1-6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335,353,445.47元,利润总额49,940,166.81元,税后利润36,800,347.55元人民币。按本公司2003年6月30日总股本215,368,579股计,每股收益为0.17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2003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3,680,034.76元、5%的法定公益金1,840,017.38元, 2003年中期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1,280,295.41元,加上2002年度未分配利润124,369,154.76元,可供分配利润合计为155,649,450.17元,每股可分配利润为0.723元。公司中期分红派息方案为每10股送5股、用资本公积转增3股并派现金2元(含税),剩余4,891,444.87元,结转下年度分配。本次分红派息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须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关于召开200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拟定于2003年9月2日上午10:00在深圳市罗湖区布吉路1021号天乐大厦23楼会议室召开200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会议主要议案
    审议公司2003年度中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二)出席会议的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03年8月28日下午3:00在深圳证券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因故不能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以上议案请各位董事审议。
    (三)登记办法
    1、公众股股东凭股票帐户、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凭法人授权委托书登记;
    3、登记时间:2003年9月2日会前;
    4、登记地点:深圳市罗湖区布吉路1021号天乐大厦23楼会议室;
    5、异地股东可将登记内容预先传真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6、联系电话:(0755)25850936或25850688-2203
    传真:(0755)25850050
    邮编:518019
    (四)参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章) 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户: 委托日期: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三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