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本公司2002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 本公司将于 2002年4月29日上午9:00召开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 地点 为深圳市罗湖区布吉路1021号天乐大厦23楼会议室。相关事宜已于2002年3月28 日 在《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上刊登公告,由于疏忽,漏登如下事项, 现予补充 公告。并对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表示道歉。
    议案12:(审议关于增发不超过6000万股A股的议案)漏登如下事项:
    I、关于本次增发后新老股东共享未分配利润的议案
    如本公司本次增发新股(A股)能够顺利完成,2002年度利润及2001年度分配后的 剩余利润由增发后的全体股东共同享有。
    J、关于募集资金使用项目
    该项决议尚须经股东大会表决后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