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释义
    本公告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有如下含义:
    商贸控股公司 指深圳市商贸投资控股公司
    本 公 司 指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果 菜 公 司 指深圳市果菜贸易公司
    本次关联交易 指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受让深圳市商贸投资控股公司所 持深圳市果菜贸易公司百货广场部分物业
    二、交易概况
    本公司于2001年7月24 日与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商贸控股公司签订了《关于深圳 市果菜贸易公司产权转让的补充协议》。根据双方于2000年3月31 日签订的《关于 深圳市果菜贸易公司产权转让的协议》,商贸控股公司已将其全资子公司——果菜 公司的整体产权转让予本公司。由于果菜公司有一部分资产在产权转让基准日前因 产权证明资料不全且无法界定数量与金额,形成了帐外资产,未包含在整体产权转 让范围内。
    现双方就如下资产达成转让协议:位于深圳市深南东路与人民南交汇处的由果 菜公司以回迁形式分得的百货广场部分物业,包括裙楼六楼西侧2785.72 平方米及 西座写字楼九层929.76平方米。
    上述产权转让中,出让方商贸控股公司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规定,本公司与商贸控股公司之 间的产权转让已构成关联交易。此项交易尚须获得本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本次 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三、关联方介绍
    深圳市商贸投资控股公司是深圳市三家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之一,成立于1997年 4月,注册资金80000万元,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四号。法定代表人:冯裕林。 经营范围包括:投资兴办实业;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
    四、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位于深圳市深南东路与人民南交汇处的由果菜公司以回迁形式分得 的百货广场部分物业,包括裙楼六楼西侧2785.72平方米及西座写字楼九层929. 76 平方米。
    上述二处物业,经深圳市德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深资专评报字[2001] 第026号“深圳市果菜贸易公司部分房产转让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 并经深圳 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确认(深国资办函[2001]79号“关于深圳市果菜贸易公司部 分房产资产评估结果审核意见的函”),评估值为人民币2822.27万元。
    五、协议的主要内容
    1、签署协议各方的法定名称
    转让方:深圳市商贸投资控股公司
    受让方: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2、协议签署的日期及协议所涉及的金额
    2001年7月24 日本公司与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商贸控股公司签订了《关于深圳市 果菜贸易公司产权转让的补充协议》,受让商贸控股公司所持果菜公司百货广场部 分物业(即上述标的物)。转让价格以评估值人民币2822.27万元为参考, 经双方 同意以2398.93万元成交。
    3、交易的结算方式和期限
    本公司已于2000年9月向商贸控股公司预付2000万元,余款398.93 万元双方另 行商定支付时间。
    4、协议生效的条件
    协议经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双方于2000年3月31日签订的《关于深圳市果菜贸易公司产权转让的协议》 ,商贸控股公司已将其全资子公司--果菜公司的整体产权转让予本公司。由于果 菜公司有一部分资产在产权转让基准日前因产权证明资料不全且无法界定数量与金 额,形成了帐外资产,未包含在整体产权转让范围内。但该部分资产实际上一直由 果菜公司管理。本次转让系本公司受让上述部分帐外资产。本次转让生效后,本公 司仍持有果菜公司100%产权。自2000年本公司受让果菜公司后, 果菜公司已成为 本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通过本次转让,本公司将继续通过资产整合及强化管理等 措施,使果菜公司成为本公司“一个中心,两头延伸”发展战略中坚实的一环。
    七、本次关联交易正式生效的条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转让尚须获得本公司股东大会 的批准。
    八、备查文件
    1、本公司于2001年7月24日与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商贸控股公司签订的《关于深 圳市果菜贸易公司产权转让的补充协议》;
    2、深圳市商贸投资控股公司营业执照;
    3、 深圳市德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有关本次交易标的物的评估报告( 深资专评报字[2001]第026 号“深圳市果菜贸易公司部分房产转让项目资产评估报 告书”);
    4、 深圳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出具的有关本次交易标的物的评估报告的确认 函(深国资办函[2001]79号“关于深圳市果菜贸易公司部分房产资产评估结果审核 意见的函”)。
    5、深农董[2000]39 号“关于同意受让深圳市商贸投资控股公司所持‘百货广 场’权益的决议”。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一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