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第十二次董事会于2004年4月18日在珠海市怡景湾酒店会议室召开。会议由欧显华董事长主持,应到董事14名,实到董事13名(其中授权出席3名),达法定人数。公司监事全部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一致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04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
    2、审议通过《2004年第一季度报告》;
    3、审议通过《关于处理固定资产的报告》;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制度》中规定,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金鹰出租汽车有限公司1998年6月前购入的部分红色捷达出租车,因其六年的营运承包期即将到期等原因,报告期本公司更换了该批营运出租车,更换的营运出租车净损失71.52万元。
    4、审议通过《关于核销坏帐报告》;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制度》中有关规定,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中金有色金属进出口有限公司已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对其无法收回的应收债权人民币877.37万元进行核销。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4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