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简称“广晟公司”)于2003年5月20日向本公司董事会递交了《关于提名黄伯云先生、张建军先生为中金岭南公司独立董事侯选人的提案》,要求将该提案提交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根据该提案,广晟公司作为提名人,提名黄伯云先生、张建军先生为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侯选人。经本公司董事会审核,该提案符合本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合法,同意将其提交给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选举。
    黄伯云先生、张建军先生简历见附件一、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见附件二、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侯选人声明见附件三。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一日
    附件:
    独立董事简历
    黄伯云:男,57岁,中国工程院院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曾留学于美国Lowa State University 材料科学与工程系获硕士、博士学位、并在美国University of Tennessee材料科学与工程系从事博士后研究。现任国家863高技术新材料领域专家委员会主任、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南大学校长、粉末冶金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作为全国粉末冶金学科的主要学术带头人,在航空制动材料、高温金属间化合物和特种功能材料研究与应用方面取得重大成果。
    张建军:男,39岁,会计学教授。曾于上海财经大学获会计博士学位、并在荷兰尼津洛德大学作访问学者。曾任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教授、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深圳大学经济学院院长、教授。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黄伯云,作为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黄伯云    2003年5月18日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张建军,作为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张建军    2003年5 月18 日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现就提名黄伯云、张建军为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003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