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从控股股东处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质押的公司限售流通股141,120,000股已于近期解除质押。
    上述股权质押解除手续完成后,广晟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环城支行签订了《权利质押合同》,广晟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105,000,000股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环城支行。相关质押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质押期限自2007年2月15日起。至目前,广晟公司已质押其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共计105,000,000股。广晟公司共持有公司限售流通股210,923,4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73%。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