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01年3月26日在海南博鳌金 海岸大酒店召开,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刘昌桂主持,应到监事六名,实到监事五名,达 法定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总经理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财务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2000年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
    4、审议通过《200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01年利润分配政策》;
    5、审议通过《关于住房问题财务处理的报告》;
    6、本年度监事会独立意见
    本年度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对董事会和经营班子认真履 行监督职责,认为: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公司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未发现违反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本公司 2000年度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收购、 出售资产的交易价格合理,未发现内幕交易,未损害股东的权益和公司资产;公司关 联交易公平,无损害公司利益。
    监事会提出公司应加大应收款的催收力度;改善长、短期债务结构, 增强短期 偿债能力;在增加现金流入的前提下,努力控制现金流出;压缩管理费支出。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