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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二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于2003年9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会议应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8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表决通过了《关于对中国证监会沈阳证管办巡检的整改报告》。
    
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3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