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辽河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于1997年1月18日在深圳银湖旅游中心贵宾楼宴会厅举行。出席会议的股东或经授权的股东代理人共32名,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78.88%,达到本公司章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法定人数。经大会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深圳辽河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的报告》。
    2、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设立深圳辽河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3、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筹建深圳辽河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费用的报告》。
    4、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深圳辽河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5、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募股资金用于收购锦西天然气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议案》。
    6、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申请深圳辽河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议案》。
    会议选举刘家升、何连玉、高抗、吕砚水、蒋书忱、郑德春、乔树挺为公司首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选举刘长余、安建青为公司首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另外,费作民为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的公司首届监事会监事。
    特此公告。
    
深圳辽河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    一九九七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