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 召开时间:2007 年6月21日下午2:00;网络投票时间为:2007年6月20日-2007年6月2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7年6月21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7年6月20日15:00至2007年6月2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辽宁盘锦市华锦宾馆二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李万忠先生
    6、本次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7年6月21日在辽宁盘锦市华锦宾馆二楼会议室召开。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284人,代表股份411,267,4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者409,957,838股,反对1,073,687股,弃权235,9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68%。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二)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由于此项议案涉及公司与控股股东辽宁华锦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交易,关联方华锦集团回避表决。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1元。
    表决结果:同意者10,119,553股,反对1,202,787股,弃权296,238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87.1%。
    2.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者11,618,578股,反对1,155,727股,弃权283,938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87.61%。
    3.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60,000万股,其中,拟向辽宁华锦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的股份数量不高于本次发行股份总数的43%,其余部分拟向其他机构投资者发行。在该上限范围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者10,240,601股,反对1,129,287股,弃权248,69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88.14%。
    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辽宁华锦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经国务院相关部门认可的境外投资者及其他机构投资者等不多于10名的特定机构投资者。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用现金认购方式。
    同意者10,113,053股,反对1,212,587股,弃权292,938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87.04%。
    5.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三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的算术平均值的90%,即下限价格为5.92元/股。具体发行价格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者10,084,713股,反对1,454,375股,弃权79,49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87.04%。
    6.锁定期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在发行完毕后,关联方辽宁华锦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特定机构投资者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表决结果:同意者10,168,761股,反对1,239,527股,弃权210,29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87.52%。
    7.上市地点
    在锁定期满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者10,117,313股,反对1,199,727股,弃权301,538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87.06%。
    8.募集资金用途
    见《募投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者10,168,761股,反对1,199,727股,弃权250,09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87.52%。
    9.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议案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为兼顾新老股东利益,由公司新老股东共同享有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表决结果:同意者10,121,153股,反对1,249,335股,弃权248,09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87.11%。
    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
    表决结果:同意者10,121,453股,反对1,195,587股,弃权301,538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87.11%。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者409,808,708股,反对1,140,827股,弃权317,89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65%。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的议案》
    (四)董事会关于前次(1998 年配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者409,760,860股,反对1,140,127股,弃权366,438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63%。
    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前次(1998 年配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五) 关于《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增发募集资金投向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者409,827,060股,反对1,067,127股,弃权373,238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65%。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增发募集资金投向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
    五、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经辽宁开宇律师事务所齐群律师现场见证,认为公司本次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2007年6月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公司三届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