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06年9月8日上午9时开始,会期半天。2.召开地点:辽宁盘锦市华锦宾馆二楼会议室3.召集人:董事会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5.出席对象:(1)截止2006年9月1日下午15:00时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因故不能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名称:《章程修订案》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06年8月1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公告。3.特别强调事项:无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持股清单、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登记; (3)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登记; (4)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2.登记地点:深圳市深南中路11号新城大厦西座11楼3.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持股清单等
    四、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陆峰 联系电话:0755-25986651传真:0755-259855752.会议费用: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无
    七、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题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审议《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赞成□、反对□、弃权□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日期及期限:
    注:1、持股数系以股东的名义登记并拟授权股东的代理人代理之股份数,若未填上数目,则被视为代表全部以股东的名义登记的单位或自然人股份。
    2、本授权委托书如为法人股东的,必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3、如股东大会有临时提案,被委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对股东大会临时提案以投票方式(赞成、反对、弃权)进行表决。
    
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