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5年4月28日上午9:00在辽宁华锦宾馆二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年度报告和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年度报告摘要
    2、 200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 2004年度财务决算
    4、 200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 继续聘请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会计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 凡在2005年4月15日当天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四、会议登记方法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或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法人股股东有效资格证明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办理,外地可以信函或传真联系。
    五、其他
    1. 会期半天,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 公司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11号新城大厦西座11楼
    3. 联系电话:(0755)25986651
    4. 传真电话:(0755)25985575
    5. 联 系 人:陆峰
    6. 邮政编码:518031
    
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2月20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深圳辽河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日期:
    委托股东帐号:
    二○○五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