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02年9月11日在深圳市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工业园4号楼11层小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实到6人,李力夫董事因事请假,委托张丽英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会成员5人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张为民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经逐项审议、举手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监管办公室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专项检查的整改方案》;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将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八)在以下范围内,决定公司的资产抵押及其他担保事项:
    1、为公司借款提供的资产抵押;
    2、为公司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或者个人以外的法人提供单项涉及金额不超过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或同一被担保人累计涉及金额不超过人民币伍亿伍仟万元或全部生效金额不超过最近经审计的公司净资产的 70%的担保。为他人提供担保(不含互保),应当采用反担保等必要措施防范风险。
    对于超过上述范围的担保事项,应当逐项报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如属于在上述范围内但法律法规规定须报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事项,则应报股东大会批准。”
    修改为:
    “(八)在以下范围内,决定公司的资产抵押及其他担保事项:
    1、为公司借款提供的资产抵押;
    2、为公司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或者个人以外的法人提供单项涉及金额不超过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或同一被担保人累计涉及金额不超过人民币伍亿伍仟万元或全部生效金额不超过最近经审计的公司净资产的 70%的担保。为他人提供担保(不含互保),应当采用反担保等必要措施防范风险。
    对于超过上述担保金额范围的担保事项,应当逐项报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如属于在上述担保金额范围内,但法律法规规定须报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事项,则应报股东大会批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最近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核销公司应收账款中坏账损失的议案;
    鉴于公司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中的部分欠债企业已被清算或已被工商局吊销工商营业执照,部分应收款的账龄已在三年以上,上述的应收款债权已无回收的可能,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同意核销公司2001年年度报告中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且已无收回可能的应收账款坏账损失4,111,347.88元以及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129,299,731.88元。上述应收账款核销后另立册管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最近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在事先征得公司独立董事认可,同时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举手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购买群星广场A座31层作为公司新办公场地的议案;
    【详见“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五、在事先征得公司独立董事认可,同时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举手表决,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深圳市赛格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格集团”)以其持有的深圳市赛格三星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抵偿本公司应收赛格集团款项107,557,139.98元的议案;
    上述股权抵债事宜的具体实施方案将在本公司与赛格集团正式签署股权抵债协议时,按关联交易的相关法律程序办理,并进行及时、完整的信息披露。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本公司控股企业(持股99.59%)深圳市赛格储运有限公司因运输业务发展需要,投资265万元增购运输车辆的议案。
    本公司最近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和其他需审议的议案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