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05年1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5年1月21日印发的证监公司字[2005] 4号文《关于同意深圳市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外资股上市流通的批复》。根据该批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由马来西亚和昌父子有限公司、香港盟兴实业有限公司、香港和盛国际贸易公司和UCHINO CORPORATION SDN. BHD.所持有的本公司非上市外资股共2968819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3.44%)转为B股,自2005年1月20日起一年后在深圳证券交易所B股市场上市流通。现本公司正协助安排该部分股份上市的相关事宜。本公司将按有关规定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五年元月二十四日
    备查文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5)4号《关于同意深圳市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外资股上市流通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