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关注到2004年12月18日的《证券时报》刊登了标题为《深国商要走多元化道路》的文章,提及纤维板厂项目。该项目是翁源县政府及林业局向本公司管理层提出走林板一体化发展模式的建议。本公司及授权投资林业基地建设的控股子公司尚未就该项目签订任何投资协议,目前正拟聘请专业机构对该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本公司将对该项目的进展情况履行持续性信息披露义务。
    
深圳市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四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