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诉或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市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4年7月29日在深圳市人民南路发展中心大厦23层召开,出席会议的有:李锦全董事长、张建民董事、宋胜军董事、陈介厚独立董事、方育基独立董事,董事萧光盛先生授权委托董事宋胜军女士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沈景华先生授权委托独立董事陈介厚先生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董事蔡转先生因故未能出席会议,李锦全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本公司实有董事八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五人,监事会监事二人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关于本公司拟在广东省五华县投资建设经济林基地的议案。
    本公司为开拓多元化经营渠道,探索公司长远发展道路,组织有关专家对在广东省五华县投资建设经济林基地项目进行了反复调查、咨询和论证,认为该项目投资较少,风险较小,收益稳定,绿色环保。本项目将采用分年分批投入的方式,前期投资约1000万元,由于林业生产的特点,当年投资需在第五年才有收益 。因此,该项目近年内不会对公司收益产生重大影响。项目由本公司控股的深圳融发投资有限公司具体实施,并由该公司于近期与广东省五华县林业局签署合作建设20万亩经济林基地《协议书》,对本项目的实际投入以该公司与当地山林地所有者签订的合同为准。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深圳融发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宋胜军女士负责签订协议并组织实施。
    特此公告
    
深圳市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四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