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1995年度股东大会于1996年6月29日在广东省深 圳市人民南路发展中心大厦30层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李锦全同志主持, 大会 实到股东44名,代表股份数87,590,200股,占总股本的65.66%,符合《公司法》、 《 公司章程》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其表决视为有效,大会通过了以下决议:
    1、通过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
    2、通过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
    3、通过公司总经理工作报告。
    4、通过1995年度公红派息预分配方案:提取10%公积金和5%公益金,41.42%任意 盈余公积金,分工基金43.58%,共1542.3万元。分红方案为:每10股派现金1.2。该方 案需报深圳证管办同意后方实施,具体分红派息日期另行公告。
    5、通过1996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6、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7、通过关于续聘公司核数师的议案。
    8、通过关于改变B股股金应用的议案。
    9、通过关于新股股东享受本公司1996年度全年利润的议案。
    10、举行产生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会员为李锦全、宋胜军、萧光盛、 蔡 转、廖志洁。
    11、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会成员为袁力澜、于厚琴、周皓林。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通过的决议定书深圳市公证处公证。
    
深圳市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99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