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二OO一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1年12月28日 在深圳市人民南路发展中心大厦二十三层大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及股东代表人共8人,代表股权数120,238,4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43%,其中内资 股94,192,741股,外资股26,045,698股 ,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大会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同意聘请陈介厚先生、方育基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个人简历 已刊登于2001年11月20日的《证券时报》和《文汇报》上。
    以120,238,439股同意(其中内资股94,192,741股,外资股26,045,698股), 占 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聘请陈介厚先生为公司独立 董事。
    以120,238,439股同意(其中内资股94,192,741股,外资股26,045,698股), 占 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聘请陈介厚先生为公司独立 董事。
    二、以120,238,439股同意(其中内资股94,192,741股,外资股26,045,698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 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修改稿的说明已刊登于2001年11月20日的《证券时报》 和《文汇报》上。
    三、以120,238,439股同意(其中内资股94,192,741股,外资股26,045,698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股东大会议 事规则的议案。
    四、以120,238,439股同意(其中内资股94,192,741股,外资股26,045,698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更换境内外会计 师事务所的议案。
    以上决议经深圳博洋律师事务所陈利民律师见证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