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二○○七年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07年6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有:李锦全董事长、张建民董事、宋胜军董事、陈维怀独立董事、赵立金独立董事、支国祯独立董事;萧光盛董事授权宋胜军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李木桂董事因病未能出席。公司实有董事八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六人,表决董事七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二○○六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2007年6月26日(星期二)上午10:00。
    2、会议地点:深圳市人民南路发展中心大厦23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二○○六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审议《二○○六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二○○六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二○○六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二○○六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审议《关于续聘境内外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审议《对集团内部的债权计提坏账准备会计政策的议案》
    8、审议《关于同意为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以上1-7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07年4月1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大公报》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第8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5月3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大公报》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有权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截止2007年6月15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附后)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出席会议的股东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凡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应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和身份证进行登记;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委托人的书面委托书、股东账户和本人身份证。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地点:深圳市人民南路发展中心大厦23层投资管理部。
    3、登记时间:2007年6月21日、22日、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以及2007年6月26日(上午9:00—10:00)。
    五、其他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投资管理部; 联系人:周猛、颜媛媛;
    联系电话:0755-82285565,0755-82281888;传真:0755-82285573;
    联系地址:深圳市人民南路发展中心大厦23层;邮政编码:518001。
    2、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深圳市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七年六月五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深圳市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二○○六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全权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